4月9日,廣州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發(fā)布“2019年第5期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抽檢信息”稱,近期對廣州市內生產經營的11大類食品進行監(jiān)督抽檢,共932批次,不合格樣品13批次。
2批次鱸魚檢出孔雀石綠和硝基呋喃類藥物
此次抽檢涉及方便食品,食用農產品,冷凍飲品,飲料,食用油、油脂等;其中,食用農產品不合格9批次。
通告名單顯示,越秀區(qū)寧勇食品檔銷售的斗雞、海珠區(qū)林錦云食品檔銷售的沙甲、南沙區(qū)觀化海鮮檔銷售的蟶子王,以及海珠區(qū)黃暖弟食品檔銷售的帶子,均檢出氯霉素;海珠區(qū)鄧尚聯食品檔銷售的鱸魚,檢出孔雀石綠;廣州椰豐海韻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鱸魚,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和呋喃唑酮代謝物?! ?/div>
孔雀石綠
據了解,氯霉素屬抑菌性廣譜抗生素,孔雀石綠(MG)為三苯甲烷類染料,呋喃唑酮代謝物、呋喃西林代謝物屬硝基呋喃類藥物,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》明確規(guī)定禁止將上述類藥物用于所有動物性食品中。檢出的原因可能是養(yǎng)殖戶在養(yǎng)殖過程中為防治疾病而違法使用。
目前,對上述不合格產品,廣州市相關職能部門已采取召回和下架等措施,控制風險,并依法予以查處。
水產品禁藥事件為何層出不窮?
近年來,水產品被檢出禁藥的事例層出不窮,水產品消費安全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。公眾不禁要問:有毒有害食品何日才是盡頭?“舌尖上的安全”何日才能得以保障?
水產品養(yǎng)殖環(huán)節(jié)亂用孔雀石綠、硝基呋喃等藥物,這些殘留物質進入人體后,具有致癌、致畸、致突變等毒性,對人體危害極大。近年來,因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引起的水產品安全問題,已受到廣泛關注。鑒于孔雀石綠的危害性,目前許多國家都將孔雀石綠列為水產養(yǎng)殖禁用藥物。我國早在2000年,農業(yè)部就開始強調水產品禁用孔雀石綠;而到了2002年,孔雀石綠被正式列入《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化合物清單》,同時,國家頒布的《無公害食品標準水產品中漁藥殘留限量》(NY 5070-2002)明確指出孔雀石綠“不得檢出”。
盡管我國明文規(guī)定在水產養(yǎng)殖業(yè)中禁止使用孔雀石綠,但10多年過去了,孔雀石綠等禁藥仍沒有在水產養(yǎng)殖業(yè)中銷聲匿跡。事實證明,自2011年以來,全國多地的衛(wèi)生檢疫檢驗和疾控部門抽檢數據中,均有檢出孔雀石綠的記錄。
應當承認,我國打擊動物性食品使用違禁獸藥的行動一直在進行,但由于孔雀石綠等獸藥成本低廉,使用方便,效果明顯,易于獲取,實際上不少地方在水產養(yǎng)殖業(yè)和水產品販運中仍普遍使用。
一方面,使用孔雀石綠給活魚“防病”,一直都是水產行業(yè)內部心照不宣的“秘密”。由于當前水產養(yǎng)殖密度之高,早就超出了正常水體承受的范圍,魚蝦蟹貝之類易生病也已是不爭的事實,養(yǎng)殖戶往往依靠大量投藥的方式保證“不減產”,而“成本低廉、效果明顯”的孔雀石綠就廣受“青睞”。
另一方面,由于只是規(guī)定禁止在動物性食品中使用孔雀石綠等物質,而孔雀石綠作為一種染料,都可以公開銷售,購買這些產品也沒有任何限制。在實體店里、電商平臺上,各個品牌的孔雀石綠試劑都可以隨意購買,養(yǎng)殖商、批發(fā)商、零售商能夠輕易獲取并添加在水產品中。
可以肯定的是,如果沒有更嚴格的監(jiān)管措施出臺,可以預料水產品商家絕不會改變現在的“違規(guī)添加”模式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監(jiān)管部門應當更進一步地承擔起“守護者”的責任,面對“水產品添加禁藥”成風的局面,除了要重拳出擊、嚴查嚴打之外,還要著手建立健全質量安全追溯系統,推廣實施產地標識準入制,給水產品貼上特有的“身份標簽”,若日后檢測出問題來,直接可以“追溯”到源頭,依法讓違規(guī)者付出應有代價。同時,探索建立互聯網獸藥銷售監(jiān)管聯動機制,對在實體店、網絡銷售孔雀石綠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,建立實名購買和流向登記制度,實施嚴格管控。唯有如此,水產品“禁藥”方能禁而有止。
杜絕禁藥!這些雷區(qū)千萬別踩
目前我國對于水產養(yǎng)殖禁用藥品的管理越來越嚴,很多養(yǎng)殖戶也更加重視禁藥問題,避免踩到“雷區(qū)”,但也有部分養(yǎng)戶對于禁藥的概念模糊?,F將水產養(yǎng)殖禁用藥物清單、漁用藥物的使用方法及漁用藥物使用基本原則整理如下,供大家參考。
水產養(yǎng)殖禁用藥物
注:水生食品動物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其產品供人食用的水生動物,水生餌料動物是指各種用于加工魚粉原料或作為肉食性魚類活(冰鮮)餌料的水生動物。
附:養(yǎng)殖全程禁用藥物清單
1、一切人用藥品禁止用
2、抗病毒藥物:利巴韋林、金剛烷胺、阿昔洛韋、金剛乙胺、病毒靈等
3、硝基呋喃類:呋喃唑酮(痢特靈)、呋喃西林、呋喃妥因、呋喃它酮
4、硝基咪唑類:甲硝唑、二甲硝唑(地美硝唑)、替硝唑
5、磺胺類藥物:磺胺間甲氧嘧啶、磺胺對甲氧、新諾明、復方新諾明等
6、氯霉素類:氯霉素
7、喹噁啉類:喹乙醇(快育靈)、痢菌凈、卡巴氧、喹烯酮
8、興奮劑類:克侖特羅、沙丁胺醇、西馬特羅及其鹽、酯及制劑
9、性激素類:己烯雌酚及其鹽、酯及制劑;甲基睪丸酮、丙酸睪酮、苯丙酸諾龍、苯甲酸雌二醇及其鹽、酯及制劑
10、催眠、鎮(zhèn)靜類:氯丙嗪、地西泮(安定)及其鹽、酯及制劑
11、皮質激素類:地塞米松
12、大環(huán)內酯類:替米考星
13、氟喹諾酮類:氧氟沙星、培氟沙星、諾氟沙星、洛美沙星
漁用藥物使用方法
漁用藥物使用基本原則
1、漁用藥物的使用應以不危害人類健康和不破壞水域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為基本原則。
2、水生動植物養(yǎng)殖過程中對病蟲害的防治,堅持”以防為主,防治結合”。
3、漁藥的使用應嚴格遵循國家和有關部門的有關規(guī)定,嚴禁生產、銷售和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、批準文號和沒有生產執(zhí)行標準的藥物。
4、積極鼓勵研制、生產和使用“三效”(高效、速效、長效)、“三小”(毒性小、副作用小、用量小)的漁藥,提倡使用水產專用藥物、生物源漁藥和漁用生物制品。
5、病害發(fā)生時應對癥用藥,防止濫用漁藥與盲目增大用藥量或增加用藥次數、加長用藥時間。
6、食用水產品上市前,應有相應的休藥期。休藥期的長短,應確保上市水產品的藥物殘留用量符合NY5070的要求。
7、水產飼料中藥物的添加應符合NY5070的要求,不得選用國家規(guī)定禁止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,也不得在飼料中長期添加抗菌藥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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